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规范

江苏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粪污实现种养结合技术工艺环节及相关设施设备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NY/T-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沼肥施用技术规范

NY-有机肥料

NY/T-沼肥

NY/T-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

NY/T-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

NY/T-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农办牧〔〕1号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指南

DB50/T-农用沼液管道还田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种养结合: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养分资源施用到农田的一种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

畜禽粪污:指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尿液和污水的总称。

无害化处理:利用高温、好氧或厌氧等技术杀灭畜禽粪污中病原菌、寄生虫和杂草种子的过程。

好氧堆肥:指在人工控制水分、碳氮比条件下,在微生物作用下使有机物被降解,形成一种类似腐殖质土壤的物质的过程。

厌氧发酵:利用厌氧菌或兼性厌氧菌在无氧状态下,将有机物质分解的处理方法

畜禽粪肥(简称粪肥):指畜禽粪污通过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料利用的堆肥、沼渣、沼液、肥水和商品有机肥。

4基本原则

4.1种养平衡

采用种养结合利用模式的养殖场周边应配套与养殖规模、粪污处理工艺相适应的消纳土地。

4.2按需施肥

粪肥还田应根据作物种类、需肥特性、土壤特征、气候条件等因素合理采用还田方式和确定还田量,不得对环境和作物生长造成不良影响。

4.3工程配套

种养结合技术包括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贮存、输送、还田五个技术环节,要有足够空间配套修建无害化处理设施、粪肥的储存设施,并配套建设粪肥输送、还田的设施装备。

5技术要求

5.1无害化处理

5.1.1畜禽粪污还田前需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粪肥卫生学指标及重金属指标含量需达到NY-、NY-要求方可施用。

5.1.2畜禽固体粪便宜采用好氧堆肥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堆肥无害化处理应符合NY-要求。

5.1.3液态粪水宜采用厌氧发酵进行无害化处理,液态粪水无害化指标及重金属限量要求应符合NY/T-规定。规模养殖场可通过建设沼气工程或厌氧发酵池密闭贮存处理,常温发酵处理夏季发酵时间要达到15天以上,冬季发酵时间要达到30天以上。对于非规模畜禽养殖户使用蓄粪池和田头调节池贮存畜禽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的,贮存时间要达到60天以上。

6粪肥贮存

基于粪污产生的连续性与作物水肥需求季节性的矛盾,需要配套建设足够的粪污贮存设施。其中,固体粪便贮存场建设要求参考GB/T设计;污水贮存池建设要求按照GB/T和NY/T执行,有条件的要覆膜贮存。贮存设施容积设计计算:

贮存设施容积(m3)=单位畜禽日粪污产生量(m3)*贮存周期(d)*设计存栏量

式中:贮存周期(d)不得低于当地农作物生产用肥最大间隔时间或雨季最长降雨期,液态粪肥一般容量不得小于天的产生总量。

7粪肥输送

7.1进行粪肥施用时,应根据养殖场周边匹配农田的地形和位置,配套建设有效的粪肥运送网络,确保粪肥能到达需肥的农田。

7.2无害化后的粪肥可通过管网或罐车输送,具体应综合考虑距离因素、经济条件等合理确定输送方式。

7.3粪尿全混的高粘稠粪浆宜用罐车运输,运输车需具有防渗漏、防流失和防撒落等防护措施。农田与养殖场距离较远(米以外),可在田间建设粪水农田贮存池,贮存池设计应具有防渗漏及覆盖防雨安全功能,并配置固定或流动的粪肥还田设备;

7.4采用管网输送的液体粪肥应进行固液分离预处理,输送管道应具备防爆防腐抗堵等安全功能,推荐使用PE管材。

7.5输送管道宜采用埋设方式,距管顶深度不低于40厘米,裸露部分应进行防老化处理,管网应布设排水、泄空装置。当输送距离超过2km时,输送主管内径不低于mm;当输送距离超过3km时,需设置管道增压泵。根据地形与施肥便捷的原则,在田间地头设置预留施肥口并设阀门控制,施肥软管可用消防软管,软管长度根据输送管内沼液压力大小确定。

8农田施用

8.1还田方式

8.1.1粪肥可作为基肥或追肥还田利用。

8.1.2腐熟后的固体粪肥作为基肥一次性施用,大田作物可配套撒肥机施用。

8.1.3液态粪肥作为基肥利用时,可选择漫灌(适用于水田、大田、蔬菜作物)、沟灌(适用于大田、蔬菜作物)、环状施肥(适用于多年生果树)等方式;追肥依据便捷性原则,可采用沟灌、喷灌、滴灌等方式。地下水位较浅区域建议采用喷施或滴灌施肥,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8.1.4粪肥农田施用时应避开雨季,宜早晚施用,施入裸露农田后应在24小时内翻耕入土。

8.2还田限量

8.2.1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的养分量。

8.2.2粪肥还田量根据土壤肥力、作物预期产量,结合粪肥中的营养元素的含量、作物当年或当季的利用率来计算基施或追施就投加量,测算依据参照《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指南》(农办牧1号)执行。

8.2.3粪肥替代化肥不宜超过50%化学肥料,液态粪肥单次施用量不宜超过田间持水量,最大施用量不得超过60吨/亩。

8.2.4粪肥还田在保障作物氮磷养分需要的基础上,还应兼顾对其它养分的特殊需求。应依据NY/T-和NY/T-要求,满足作物平衡施肥、优质高产的要求。

8.3风险管控

8.3.1液态粪肥施用农田与各类功能的地表水体距离不得小于5米。

8.3.2农田施用液态粪肥应防止地表径流,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8.3.3长期使用粪肥的土壤和作物应每年进行采样监测,评估是否存在重金属积累风险以及养分失衡情况,指导矫正施肥。

附录A

畜禽粪肥农田施用量计算公式及养殖场配套农田面积测算方法

参考《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指南》(农办牧〔﹞1号)测算

A.1畜禽粪肥农田施用量

式中:

⑴每kg产量需要的氮(磷)养分量可参照表A-1;

⑵单位面积作物预计产量根据官方统计数据或实际情况确定;

⑶施肥供给养分比例应根据土壤地力水平确定,具体参照表A-2;

⑷粪肥占施肥供给比例按50%计,具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宜超过50%;

⑸粪肥氮(磷)养分当季利用率可参照表A-3,具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⑹单位畜禽粪肥中氮(磷)养分供给量以实测数据为准,具体根据畜禽种类、粪污处理工艺、还田方式确定,可参照表A-4。

A.2养殖场配套农田面积

式中:

⑴单位猪当量氮(磷)养分供给量按氮养分供给量为7.0kg/猪量,磷养分供给量为1.2kg/猪当量计算,其余畜禽按1头奶牛=6.67头猪、1头肉牛=3.33头猪、1只羊=0.4头猪、1只家禽=0.04头猪计算。数据来源—《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指南》(农办牧〔〕1号);

⑵每kg产量需要的氮(磷)养分量、单位面积作物预计产量、施肥供给养分比例、粪肥占施肥供给比例、粪肥氮(磷)养分当季利用率均参照“A.1畜禽粪肥土地施用量”中的相关说明。

附录B

常规畜禽粪肥施用量推荐值

以江苏省主要种植模式稻麦轮作、麦玉轮作为例,根据附录A中“A.1畜禽粪肥土地施用量”的测算步骤,推荐不同作物的畜禽粪肥施用量如表B-1所示。

注:1、水稻、小麦、玉米亩产分别按kg/亩、kg/亩、kg/亩计,数据来源于《江苏统计年鉴—》;

2、猪粪水发酵后N养分按0.3-0.95kg/t计,奶牛粪水发酵后N养分按0.25-0.65kg/t计;

3、土壤地力水平按Ⅱ级算,即施肥供给养分比例按45%计;

4、粪肥占施肥供给比例按50%计;

5、粪肥氮养分当季利用率按25%计。

附录C

养殖场配套农田面积推荐值

以生猪、奶牛养殖场为例,根据附录一中“二、养殖场配套农田面积”的测算步骤,推荐养殖场配套农田面积参考值如表C-1所示。

注:1、水稻、小麦、玉米亩产分别按kg/亩、kg/亩、kg/亩计,数据来源于《江苏统计年鉴—》;

2、一头猪N养分供给按7kg计,一头奶牛N养分供给按46.7kg计(即6.67猪当量)

3、土壤地力水平按Ⅱ级算,即施肥供给养分比例为45%;

4、粪肥占施肥供给比例按50%计;

5、粪肥氮养分当季利用率按25%计。

附件2

江苏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粪便堆肥技术的场地要求、堆肥工艺、设施设备、堆肥质量评价和检测方法。适用于养殖场和集中处理中心的畜禽粪便及养殖垫料堆肥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2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GB/T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生态指标

GB/T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有机肥料

NY/T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3术语和定义

堆肥:将畜禽粪便等固体有机废物均匀混合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有机物发生生物降解,实现腐殖化、无害化的过程。

辅料:用于调节堆肥原料含水率、碳氮比、通气性等的有机物料(常用辅料有农作物秸秆、锯末、稻壳、蘑菇渣等)。

简易堆肥:将混合好的物料堆成堆式,进行好氧发酵的方法(堆式堆肥工艺有动态堆式堆肥、静态堆式堆肥等)。

条垛式堆肥:将混合好的物料堆成条垛,进行好氧发酵的方法(条垛式堆肥工艺有动态条垛式堆肥、静态条垛式堆肥等)。

槽式堆肥:将混合好的物料置于槽式结构中,进行好氧发酵的方法(槽式堆肥工艺分为连续动态槽式堆肥、序批式动态槽式堆肥和静态槽式堆肥等)。

反应器堆肥:将混合好的物料置于密闭容器中,进行好氧发酵的方法(反应器堆肥工艺分为筒仓式反应器堆肥、滚筒式反应器堆肥和箱式反应器堆肥等)。

种子发芽指数:采用堆肥浸提液制备的种子发芽率和种子平均根长的乘积与去离子水制备的种子发芽率和种子平均根长的乘积的比值(种子发芽指数是评价堆肥腐熟度的一项指标,试验中常用黄瓜或萝卜种子进行测定)。

4场地要求

4.1选址要求

畜禽粪便堆肥场选址及布局应符合GB/T的规定。

4.2原料场地

4.2.1原料存放区应防雨防渗防溢。畜禽粪便等主原料应尽快预处理并输送至发酵区,存放时间不宜超过1d。

4.2.2畜禽粪便收集输送宜采用密闭式粪便运输车,防止运输途中洒落和臭气外溢。

4.3发酵场地

4.3.1发酵场地应配备防雨和排水设施。发酵功能区应按堆肥工艺流程进行布置,方便物料输送,减少运输距离。

4.3.2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应及时回收贮存,防止渗滤液渗漏。渗滤液可用于堆肥原料的水分调节。

4.4成品存储场地

堆肥成品应贮存于干燥、通风处,防潮、防晒、防破裂、防雨淋。

5堆肥工艺

5.1堆肥工艺流程

5.1.1工艺流程图

畜禽粪便堆肥工艺流程包括原料预处理、高温发酵、后熟发酵和臭气处理等环节,详见图1。

图1畜禽粪便堆肥工艺流程

(注:实线表示必需步骤,虚线表示可选步骤)

5.1.2工艺流程描述

畜禽粪便堆肥工艺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①原料预处理,根据配方对发酵物料的水分、C/N、pH值和孔隙度等参数进行调节;②高温发酵,指堆体开始发酵、温度逐渐升高、储蓄发酵一段时间后,堆体温度开始降温的高温发酵过程,是实现畜禽粪便无害化、减量化和半腐熟化的过程;③后熟发酵,指将经过一次发酵后的半腐熟物料,进一步降解实现完全腐熟的过程;④臭气处理,是将原料预处理、高温发酵和后熟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减控处理或者密封收集处理,实现达标排放的过程。

5.2堆肥工艺控制参数

5.2.1物料预处理

5.2.1.1畜禽粪便与辅料混合预处理后应符合以下指标:含水率45%~65%,C/N20:1~40:1,容重≤0.5mkg/L,pH值5.5~9.0。

5.2.1.2堆肥过程中接种有机物料腐熟菌种,接种量为堆肥发酵物料质量的0.1%~0.2%。菌种应符合NY/T中菌种安全分级目录的规定。

5.2.2高温发酵

5.2.2.1在高温发酵过程中,堆体温度应达到55℃以上,堆式发酵维持时间不少于15d、条垛式堆肥维持时间不少于10d、槽式堆肥维持时间不少于7d、反应器堆肥维持时间不少于5d。堆体温度高于60℃时,应通过翻堆、搅拌、曝气等方法降低温度、增加氧气、蒸发水分。

5.2.2.2堆式堆肥、条垛式堆肥和槽式堆肥,每天翻堆次数宜为1-2次;反应器堆肥宜采取间歇搅拌方式(如:开30min停30min)。实际运行中可根据堆体温度和物料含水量调整频率。

5.2.3后熟发酵

根据堆肥产品应用方向选择确定是否需要后熟发酵过程,后熟发酵时间应根据对物料的腐熟度要求进行确定,一般要求堆体温度接近环境温度时、堆体无臭味、无蝇蛆时终止发酵。

5.3臭气控制

5.3.1控制方法

5.3.1.1工艺优化法,通过添加辅料调节C/N≥30:1、含水率≤55%、改变堆体结构,确保堆体处于好氧、高碳状态,减少臭气产生。

5.3.1.2微生物处理法,通过在发酵前期或发酵过程中添加除臭微生物,从源头分解臭气、抑制臭气产生。

5.3.1.3收集处理法,通过在原料预处理区、一次发酵区和二次发酵区设置臭气收集装置,将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有效收集并集中处理。

5.3.2环境要求

经处理后的恶臭气体浓度应符合GB的规定。

6设施设备

6.1堆肥设备选择原则

堆肥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堆肥工艺类型来确定,分为预处理设备、发酵设备和产品加工设备。

6.2预处理设备

预处理设备主要包括粉碎设备和混料设备,混料设备可分为铲车混料和混料机混料。

6.3发酵设备

6.3.1堆式堆肥设备

堆式堆肥翻堆设备宜选择铲车翻抛。

6.3.2条垛式堆肥设备

条垛式堆肥翻抛设备宜选择自走式或牵引式翻抛机,可根据条垛宽度和处理量选择翻抛机。对于简易垛式堆肥,也可用铲车进行翻抛。

6.3.3槽式堆肥设备

6.3.3.1槽式堆肥成套设备包括进出料设备、发酵设备、自控设备等,其中发酵设备为核心设备。

6.3.3.2发酵设备主要包括翻堆设备和通风设备,要求如下:

a)物料翻堆设备使用翻堆机,需配备移行车实现翻堆机的换槽功能(注1:常用翻堆机主要有链板式、蛟龙式、滚筒式和桨叶式等类型)。

b)堆体通风设备使用风机。根据风压和风量要求,风机的配置可选择单槽单台或多槽分段多台(注2:常用通风设备有高压涡轮风机、离心风机和罗茨风机等类型)。

6.3.4反应器堆肥设备

6.3.4.1反应器堆肥设备按进出料方式分为动态反应器和静态反应器。

6.3.4.2动态反应器主要包括筒仓式、滚筒式和箱式等类型,设备系统特性如下:

a)筒仓式堆肥反应器,主要是从顶部进料底部出料的立式堆肥系统,设备应配置上料、搅拌、通风、出料、除臭和自控等部分。

b)滚筒式堆肥反应器,主要是从一端进料另一端出料的卧式堆肥系统,设备应配置上料、出料、除臭和自控等部分,使用滚筒抄板混合和移动物料,可根据需要配备曝气系统。

c)箱式堆肥反应器,主要是从一端进料另一端出料的卧式堆肥系统,设备应配置上料、除臭和自控等系统,使用输送带承载和移动物料,行走过程中搅拌、通风和输出物料。

6.3.4.3静态反应器主要包括箱式和隧道式等类型。

6.4产品加工设备

产品加工设备主要包括筛分机和包装机等。

7堆肥质量评价

7.1高温发酵产物应符合表1的要求

7.2后熟发酵产物应符合表2的要求

7.3采样

堆肥样品采样方法按照NY第6.5条的规定进行。

8检测方法

8.1水分含量的测定

按照NY的规定进行。

8.2酸碱度的测定

按照NY的规定进行。

8.3有机质含量的测定

按照NY的规定进行。

8.4总氮含量的测定

按照NY的规定进行。

8.5种子发芽指数的测定

按照附录A进行。

8.6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按照GB/T.1的规定进行。

8.7蛔虫卵的测定

按照GB/T.2的规定进行。

8.8重金属的测定

按照GB/T的规定进行。

附录A

种子发芽指数(GI)的测定方法

A.1主要仪器和试剂

培养皿、滤纸、去离子水(或蒸馏水),往复式水平振荡机、恒温培养箱。

A.2测定步骤

称取堆肥样品10.0g,置于mL锥形瓶中,按固液比(质量/体积)1:10加入mL的去离子水或蒸馏水,盖紧瓶盖后垂直固定于往复式水平振荡机上,调节频率不小于次/分,振幅不小于40mm,在室温下振荡浸提1h,取下静置0.5h后,取上清液于预先安装好滤纸的过滤装置上过滤,收集过滤后的浸提液,摇匀后供分析用。

在9cm培养皿中垫上两张滤纸,均匀放入10粒大小基本一致、饱满的黄瓜(或萝卜)种子,加入堆肥浸提液5ml,盖上皿盖,在25℃的培养箱中避光培养48h,统计发芽率和测量根长。

每个样品重复3次,以去离子水或蒸馏水作对照。

A.3计算公式

种子发芽指数(GI)计算公式:

式中:

A1——堆肥浸提液的种子发芽率,%;

A2——堆肥浸提液培养种子的平均根长,mm;

B1——去离子水的种子发芽率,%;

B2——去离子水培养种子的平均根长,mm。

附录B

案例:简易堆肥快速处理粪便操作方法

B.1原料准备

B.1.1菌种

简易堆肥菌种应符合GB-中5.3中的表2技术要求,鸡粪腐熟应选择以产蛋白酶为主要功能的腐熟菌种,猪粪应选择以产纤维素酶和蛋白酶为主要功能腐熟菌种,牛粪应选择以产纤维素酶为主要功能腐熟菌种。

B.1.2辅料

选择以木质素、纤维素为主要成分的各种干燥有机物料,主要包括:各类秸秆、杂草、树皮树枝、木屑、菇渣等有机物料,物料需经过揉丝或粉碎预处理,通过组配形成容重≤0.5g/L、长度≤5cm的混和料;要求至少收集存贮满足1个月以上的用量。

B.1.3新鲜粪便收集

通过机械干清粪或者人工干清粪模式,每天收集新鲜粪便1-2次,确保新鲜粪便在没有腐败厌氧发酵之前能够及时收集处理,粪便含水量宜控制在70-80%之间。

B.2操作方法

B.2.1取原料

按照养殖场每批收集新鲜粪便的重量的15-20%,取适量预处理好的辅料,辅料平铺于堆粪(肥)棚内地面上,厚度宜控制在20-30cm。

按照养殖场每批收集新鲜粪便的重量的1.1-1.2倍计算,添加0.1-0.2%的专用腐熟菌种,均匀撒播或喷撒于铺好的辅料上。

用铲车或其他运输车辆,将养殖场每批收集的新鲜粪便及时收集运输到堆粪(肥)棚,倒在预铺好的辅料上。

B.2.2混合发酵

在堆粪(肥)棚内用铲车将以上铺好的原料进行一次混合打堆,达到初步混合状态,间隔1-2小时(确保粪便中游离水基本被辅料吸收),进行第二次均匀混合,经验检测含水量≤55%、容重≤0.5、C/N≥30,建堆发酵,堆高≥1.5m,堆体≥5m3(如一次达不到,可多次堆积)。

新鲜粪便混合均匀堆置2小时以上,粪便进入好氧发酵状态,臭气基本不产生或很少产生,粪便臭气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B.2.3发酵调控

当发酵堆温度上升到50度时进行第一次翻堆,翻堆要求上下、里外混合均匀,一边翻堆一边散失水份,以后每天根据堆温情况进行1-2次翻堆,高温发酵5-6天可以达到疫病防控要求,可以外运给第三方处理中心或者有机肥作为原料深加工,高温发酵15-20天达到腐熟要求,可以作为堆肥还田利用。

B.2.4发酵终止

当发酵堆温度开始下降,翻堆后温度不再升高时,表明畜禽粪便简易堆肥发酵基本腐熟,达到无害化要求,堆肥应该及时终止,密封包装存贮待使用或者销售。

B.3注意事项

B.3.1适用于干清粪收集的新鲜粪便日结日清处理模式;

B.3.2源头控制粪便中的含水量,新鲜粪便含水量一般在70-80%;

B.3.3辅料预处理以揉丝利用效果最好;

B.3.4好氧发酵不产生臭气、厌氧发酵产生硫化氢、挥发性脂肪酸等恶臭物质。

附件3

江苏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清洁回用技术规范

(试行)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江苏省畜禽养殖过程中粪污清洁回用的技术要点,包括固体粪污的牛床垫料回用和液体粪污的中水回用。适用于周边缺乏充足消纳农田的规模化养殖场处理粪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2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NY/T.1-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工艺设计

NY-沼气工程沼液沼渣后处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清洁回用: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经固液分离,固体粪污经处理后作为牛床垫料回用;液体粪污经处理后作为场内粪沟、圈栏等的冲洗以实现养殖场内循环利用。

无害化处理:利用高温、好氧或厌氧等技术杀灭粪污中的病原菌、寄生虫、虫卵和杂草种子等有害生物体的过程。

人工湿地:由碎石床和耐有机粪水植物等组成的污水净化系统称人工湿地。

4牛床垫料回用

牛床垫料回用是指牛场粪污经由机械刮板清粪、水冲清粪或铲车清粪等方式清理收集到集污池中,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污经无害化处理,晾晒风干后,回用于牛舍,作为牛床垫料使用。

4.1工艺流程图

4.2技术要求

4.2.1牛粪污固液分离

固液分离设备有非机械类,如沉降分离设备,以及机械类,如斜板筛固液分离机、挤压式分离机、离心分离机。固液分离设备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分离物料性质、要求分离程度以及经济成本等因素。固液分离根据后续无害化处理工艺和干燥工艺、时间要求的不同,可选择一次干湿分离或二次干湿分离。

4.2.2无害化处理

固体粪污及陈旧牛粪垫料在回用前需进行无害化处理。采用反应器、静态垛式等好氧堆肥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堆体温度维持50℃以上的时间不少于7d,或45℃以上不少于14d。处理技术及卫生学要求应符合GB/T-相关规定。

4.2.3固体粪污晾晒

采用反应器式堆肥工艺的,经发酵后的产物水分含量一般能达到50%以下,可不经晾晒直接作为垫料使用。

采用其它静态垛式等好氧堆肥技术的,如最后发酵产物水分达不到要求,需进一步晾晒风干,至水分含量降低至45%~50%,即可作为垫料使用。

4.2.4牛床垫料的使用

处理后的牛粪作为垫料回用于铺设牛床,建议适当掺入一定比例(不少于25%)的锯木屑或其他物料,混匀并均匀铺设,铺设厚度约为15cm~20cm,用量约为9kg/头·天。每周补充垫料,保持厚度。同时保持垫料的清洁卫生,避免积累过多的牛粪尿引起湿滑,导致动物摔倒。牛床适宜的翻整、消毒周期为3天。

4.2.5陈旧垫料二次回用

固体粪污作为牛床垫料回用一段时间后,对陈旧垫料再次进行无害化处理和晾晒,可继续用于牛床垫料,但要注意使用限度,一般不宜超过3次。

4.2.6牛床垫料还田利用

无法再进行垫料回用的固体粪污或陈旧垫料,可经堆肥处理后还田利用,以达到农牧结合、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堆肥技术应符合《江苏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的规定。

5中水回用

中水回用是指畜禽粪污经固液分离后,液体部分通过物理、生化及自然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并经进一步消毒灭菌后,回用于养殖场内的圈舍冲洗、绿化浇灌、车辆冲洗和道路冲洗等,从而达到节水减排的目的。

5.1工艺流程图

5.2技术要求

5.2.1格栅

应设置不少于两道格栅,粗格栅在前,栅条间隙为20mm~40mm,以去除大型杂物,细格栅在后,栅条间隔为8mm~15mm,以去除中小型杂物。

5.2.2固液分离

参考4.2.1牛粪污固液分离

5.2.3调节池

调节池用于调节固液分离后的液体部分在进入厌氧发酵程序前的水量、水质、温度、酸碱度,以提高厌氧处理的效率,调节池一般分为2~4格,可并联也可串联使用,调节池的设计应符合NY/T.1-相关要求。

5.2.4厌氧处理

厌氧处理为生物处理第一步,也称沼气发酵。根据需要发酵的粪污类型特性与拟达到的目的选择合适的厌氧消化器。发酵原料为固液分离后的液体部分,即溶解性有机废水,宜选用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厌氧滤池(AF)、升流式厌氧复合床(UBF)、厌氧挡板反应器(ABR)。厌氧消化器的选择与设计应符合NY/T.1-相关要求。

5.2.5好氧/兼氧处理

沼液的中水回用需进一步经过好氧/兼氧生物处理,常用的处理技术有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A2/O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法)、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及膜生物反应器等。处理技术的选择与设施设计参照NY-的有关规定执行。

5.2.6氧化塘

氧化塘主要有好氧塘和兼性塘,进一步去除水中的氨氮及有机物,氧化塘的工艺设计参数按照NY/T-相关要求执行。

5.2.7人工湿地

人工湿地作为畜禽粪水处理的后续净化程序,要求污水入塘前必须经过沉淀物、悬浮物去除等预处理程序,BOD5负荷率为0.73千克(公顷·天),停留时间长短应充分考虑平均气温和降解BOD所需的时间,至少为12天。预期最后出水水质BOD<30mg/L,TSS<30mg/L,(NH4+—N)<10mg/L。

5.2.8灭菌消毒

可选择臭氧消毒、紫外线消毒、添加消毒剂等方法进一步消灭废水中的有害病原微生物。

5.3水质要求

5.3.1卫生标准

卫生学指标需达到GB/T-有关要求,蛔虫卵死亡率应≥95%,粪大肠菌群数≤个/kg。不得检出非洲猪瘟等病毒。

5.3.2pH值

液体粪污经处理后作场内回用,其pH值应在6.5~9.0之间。

5.3.3化学指标

BOD5含量应≤10mg/L,CODCr含量应≤50mg/L。

5.3.4固体污染物

养殖场生产用水中的溶解性固体变化幅度在~1mg/L之间,悬浮性固体变化幅度在5~10mg/L之间;农田灌溉用水中悬浮物应≤mg/L。

5.3.5其他标准

其他标准包括总硬度、色度等,需达到GB-2规定Ⅴ类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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